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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我市红色资源 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的决议
(2022年6月25日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)

      红色资源,是中国共产党人艰辛奋斗的历史见证,是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,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红色资源利用、红色基因传承工作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,弘扬革命文化,传承红色基因,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青岛拥有丰富的红色资源,在传承红色基因、保护红色文化方面做出很多有益的探索。站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新起点上,我们再次回溯青岛红色历史、盘点青岛红色资源、瞻望光辉未来,对比省内和全国先进做法,我市在用好红色资源、传承好红色基因方面仍然任重道远,红色文化的影响力仍有很大提升空间。为此,市人大常委会特作出本决议。

一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、强化历史责任担当

     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立足我市实际,努力把红色资源保护好、利用好,把红色基因传承好、弘扬好,为红色江山世代相传作出应有贡献。市、区(市)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自觉站在政治的、历史的和全局的战略高度,强化历史担当,增强做好红色资源保护、传承和弘扬工作的使命感、责任感和紧迫感。建立完善政府主导、部门配合、市区联动、社会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,形成合力,加强协同,并将相关指标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。

二、全面厘清红色文脉、深入挖掘红色资源

      强化系统观念,系统梳理我市现有红色资源,建立红色文化遗存大数据库,推动全市红色资源整体保护。对我市红色资源进行全域规划,借助专业研究策划团队,对全市红色资源通过时间、事件或主题的串联组合,实现横向整合、纵向贯通,打造全市红色基因资源谱系。进一步挖掘整理我市红色资源,对“五四”运动、早期党史、工人运动史特别是邓恩铭、王尽美、李慰农、刘少奇等在我市传播马列主义、领导工人运动的宝贵历史资源进行深度挖掘整理。将奥帆赛场地、上合峰会会址等近年来有重要历史价值、纪念意义的资源纳入红色资源范畴并加以保护利用。

三、强化落实主体责任、保护利用好红色资源

     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,把红色资源保护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,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将红色资源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,强化正确的保护理念,统筹协调好红色资源保护与城市建设、旅游发展的关系,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、在发展中保护。科学制定好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规划,做到规划先行,使城市更新改造与红色资源保护协调统一,对红色旧址、红色遗存、纪念设施或者场所等不可移动的红色资源实施分类保护。

四、着力打造红色名片、提升红色文化影响力

      广泛发动征集、总结提炼我市红色资源独有的宣传口号,通过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,让青岛红色资源家喻户晓。充分利用新媒体,突出可视化科技手段,加大音频资料的开发力度,打造视听版红色基因教材,更加生动地展示红色历史、还原历史情节。深入挖掘红色资源,推出更多更好红色题材舞台艺术和美术作品,以优秀文艺作品讲好红色故事、传承红色基因。切实推动红色旅游提质增效,依托革命旧址、纪念馆、博物馆等革命传统资源发展我市红色旅游,实现文物资源和旅游资源的深度融合。